嘉慶拾年乙丑十二月十五日 子女等處分給記夫所謂分財云者 小有饒名 年老濱死者之所爲也 而觀吾田土不過七石落 則其可曰小有饒名乎 想吾年歲 不過五十歲 則其可謂年老濱死乎 年未老矣 亦無饒名 而及是日 所謂分財者一病支離 自分無奈 則至於濱死 有何慮及後而有此今日之分乎 嗟 爾子女同我骨肉也 及我之未耄 以病濱死而分財 則子女之心 倘復如何 言之自咽 想之自淚 想此病 父之情狀 雖以一斗落之分給 心以哀之 心勿齎怒於小無畜一毫爭競之心 雖曰難 悟者 義理也 易爭者財利云 不曰難得者 兄弟也 易得者財利乎 且夫禮與食孰重 義與利孰重 以此知悉 若有爭競 則九原他日吾何以瞑目 殃必及汝曺矣 今吾分給之後 後勿爭競之意 丁寧反復云耳所謂財者 七石十一斗落 而父祖以上 素是貧穷 自曾祖以下 無其祭位條 故二石土則自曾祖父母以下 爲其祭位條 十五斗落以爲吾夫妻祭位條 十斗落 以爲家人生前條 而其餘如干田土 則以爲同生奴屬等處分給 則視吾病中之事 非耶是耶 事之是也而謂其非者 非也 事之非也而謂其是者 非也人之將死 其言何有不善者乎一 曾祖父母祭位條 王字二斗落只九卜八束庫果 化化〖字〗二斗落只八卜庫果及字五斗落只二十三卜九束庫祖父母祭位條 被字三斗落只十一卜一束庫果 傷字三斗落只十三卜七束庫果化字七卜二束果 被字十一卜五束庫 合四斗落 王字七斗落只三卜六束庫父母祭位條 化字四斗落只二卜三束庫果 絲字染字十斗落只四十七卜庫我夫妻祭位條 賴字七斗落只二十三卜四束庫果 毁字五斗落二十八卜 信字五斗落十五卜八束生前條 鳳字七斗落三十二卜長子衿下吳字二斗落只七卜九束 始字八斗落只十九卜 毁字三斗落只十三卜九束 大字三斗落只八卜二束 敀字四斗落只十五卜一束次子衿下場字三斗落只十五卜二束 又場字六斗落只二十五卜三束 女字四斗落只十九卜九束 景字·行字三斗落十二卜 化字二斗落七卜九束 鞠字三斗落九卜七束長女衿下場字七斗落只二十二卜七束 場字三斗落只十五卜二束 吳字五斗落只十五卜六束 常字五斗落只二卜三束次女衿下首字六斗落只二十七卜 罪字七斗落只三十一卜五束 羔字六斗落只十八卜八束同生衿下駒字五斗落只二十二卜三束長孫衿下效字三斗落只十三卜山直衿下羔字一斗落只三卜三束婢福今衿一斗婢福丹衿一斗財主 父[着押]筆執 幼學 徐鳳來[着押]